聊城一中在2018年度事业单位绩效考核中未如实报告影响绩效考核等次的相关情况,违反了《聊城市事业单位绩效考核办法》(聊办发〔2016〕15号)有关规定。经研究,撤销其A级单位等次,收回A级单位奖牌。
聊城市考核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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