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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县乡“属地管理” 推进基层管理创新
时间:2020-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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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机构改革与管理》2020年第4期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基层减负年”决策部署,山东省大力推动制度创新、流程再造,以为基层松绑减负为着力点,积极推进明晰县乡职责规范“属地管理”工作,通过编清单、建平台、明流程、强保障,县乡职责分工更加优化,工作配合更加协同,管理服务更加高效,初步构建起边界清晰、分工合理、权责一致、运行高效、依法保障的基层管理体制。

一、突出问题导向,搞好改革顶层设计

长期以来,“属地管理”作为一种工作方式,在明确责任、推动落实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在一些地方也存在简单以“属地管理”名义把责任层层下移、搞“降格落实”“悬空落实”的问题,造成基层不堪重负、干部群众反映强烈。山东省委编办坚持问题导向,在深入调研、广泛征求意见基础上,与深化地方机构改革、乡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基层社会治理相结合,研究制定了《关于明晰县乡职责规范属地管理的若干意见(试行)》,围绕编制清单、搭建平台、再造流程、强化保障四个重点提出八项措施。改革重点把握了“五个坚持”。一是坚持问题导向,把基层反映最为集中、最希望解决的问题作为突破口和切入点,聚焦如何解决乡镇政府责大权小、基层责任状满天飞等问题,提高改革措施针对性。二是坚持探索创新,深入学习、准确把握中央改革精神,全面掌握基层情况,在现有法律法规框架下锐意改革大胆突破,着力打通关节、疏通堵点、力求实效。三是坚持重点突破,瞄准“属地管理”问题的主要矛盾,围绕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发生频次较高的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先急后缓、先聚后扩,总结经验、稳步推进。四是坚持开门搞改革,吸收市县人员组建工作专班,调动各级的主观能动性和积极性,联合攻关、上下联动,广泛听取基层意见建议,凝聚基层工作智慧,确保改革措施见实效。五是坚持狠抓落实,加强对市县的督促指导,在聊城、潍坊召开两个现场会,组织指导各地开展培训710余次,培训县直部门、乡镇干部等3.9万人次,切实推动改革落实落地。

二、突出主体责任,编制属地事项清单

明确谁为主、谁配合的主次关系和职责分工,是厘清县乡边界、规范“属地管理”的基础和核心。聚焦基层反映集中的拆违拆临、“散乱污”企业整治等7大重点领域和重点工作,梳理县乡共同承担且层级间职责不清的51项具体事项,编制了《县乡“属地管理”事项主体责任和配合责任清单指导目录》,逐条列出县级职能部门和乡镇(街道)的主体责任和配合责任。如基层反映强烈的拆违拆临、“散乱污”企业整治等事项,明确县级职能部门承担主体责任,负责相关政策制定、监督检查和行政执法等,乡镇(街道)承担配合责任,配合做好日常巡查排查、宣传教育、情况上报等。市县参照省指导目录,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印发了本级清单,其中,济南、枣庄、淄博等市推行“属地管理”清单事项颗粒化,将清单扩展到10多个领域,具体事项达105项。全省16市、137个县(市、区)共编制公布主体责任和配合责任清单994项,作为县乡履职、监管和问责责任界定的重要依据。

三、突出协同联动,建立“乡呼县应、上下联动”机制

为切实解决县乡两级协同联动不畅等问题,在明晰县乡职责的同时,按照优化协同高效原则,指导县(市、区)党委政府依托现有综合执法、综合治理等机制搭建县级“响应”平台,建立“乡呼县应、上下联动”工作机制,赋予乡镇(街道)对辖区需县级职能部门解决事项的协调权。乡镇(街道)对无法独立解决的复杂事项或突发事件等可通过平台向县级职能部门“呼叫”;县(市、区)党委办公室、政府办公室或平台管理部门通过平台受理后派发相关部门,并负责督办;县级职能部门接到“ 呼叫”后快速“ 响应”,及时与乡镇(街道)联动解决问题。建立“呼叫”事项办理信息反馈评价制度,将承办部门的“响应度、办结率、满意率”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核,对不“响应”、迟“响应”或“响应”不作为的部门予以通报整改,保证“呼叫”有力、“响应”迅速、“需求”办好。截至2019年11月底,全省16市、137个县(市、区)均已完成清单事项运行流程制定工作,全部建立起“乡呼县应、上下联动”工作机制。各地通过平台呼叫办理事项3400余件次,办结率在95%以上。

四、突出便捷高效,实施工作流程再造

为适应县乡职责的重构和“乡呼县应”新机制的需要,各县(市、区)根据市级印发的清单,按照顺畅高效便捷的原则,对原有工作流程进行全面梳理、调整优化,打造清单运行的“流程图”和“说明书”。一是再造清单事项运行流程。改变过去上级部门以行政命令下压责任、乡镇(街道)付出大量精力协调部门的工作方式,各县(市、区)按照市级清单确定的职责任务,逐项细化县级部门与乡镇(街道)的责任分工,明确从问题发现到事项办结的程序环节、承办机构、办理时限等,明确责任链条的分界点、衔接点,减少和杜绝县级部门之间、部门与乡镇之间的推诿扯皮,提高基层管理服务效率。二是优化“乡呼县应”平台运行流程,明确了“发现问题—乡镇呼叫— 平台受理—部门响应—评价反馈”的工作闭环,构建环环相扣、无缝衔接的工作运行新机制,实现聚力增效。比如,潍坊市统一依托政务服务热线平台打造“乡呼县应”专项平台;枣庄市峄城区开发了“ 榴乡诉递”电脑管理端,还开通了微信公众号和手机APP;德州夏津市开发应用“乡呼县应”平台;聊城市东昌府区使用“智慧东昌”平台,在环保领域通过AI智能分析建立“乡呼县应”“事呼双应”双向呼叫通道,有效提高了联动效率和治理效能。

五、突出考核问责,强化配套制度保障

明晰县乡职责规范“属地管理”是创新基层管理体制机制的一项重构性变革,也是一项系统性工程。为确保清单落实,县(市、区)以两办名义出台考核评价、清单动态调整、派驻机构统筹管理等方面的配套制度,强化乡镇(街道)对县(市、区)直部门的考核话语权、对综合性事项的协调督办权、对派驻机构的管理权及对相关负责人任免的建议权。一是健全县乡履职双向考评制度,赋予乡镇(街道)对县(市、区)直部门的考核话语权,变过去“上对下”单向考核为县乡双向考核,乡镇(街道)对县级职能部门的评价结果占被考核部门绩效考核权重的1/3。二是建立清单动态管理和清单外交办事项准入机制,根据需要及时按程序对清单进行增减调整,严禁县级职能部门擅自将已明确由自身承担的职责任务交由乡镇(街道)办理。三是完善派驻机构统筹管理制度,赋予乡镇(街道)对派驻机构的管理权及对主要负责人任免的建议权,派驻机构负责人的任免要听取所在乡镇(街道)党(工)委的意见,将派驻机构日常经费拨付乡镇(街道)统一管理,人员党团组织关系一并转入乡镇(街道)党(工)委,乡镇(街道)对派驻机构履行职责的评价权重占到60%以上,充分调动和发挥派驻机构服务基层的职能作用。四是落实严格依单监管问责制度,将责任清单作为县乡履职、监管和问责重要依据,严格落实失职依单追责、尽职依单免责有关规定,让基层干部清清楚楚干事、明明白白负责,切实解决问责过滥问题。

下一步,山东省将继续加强对市县“乡呼县应”工作机制建立和配套制度完善、业务培训等工作的指导,完善相关配套制度,推动县乡主体责任和配合责任清单制度落地见效,巩固机构改革和乡镇(街道)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成果,不断提升基层治理能力和服务水平,提升群众的幸福感和获得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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