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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法人注销登记常见问题
时间:2020-0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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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什么情况下,应当申请注销登记?

事业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向登记管理机关(机构编制部门所属的事业单位监督管理机构)申请注销登记:

(一)举办单位决定解散;

(二)因合并、分立解散;

(三)依照法律、法规和本单位章程,自行决定解散;

(四)行政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责令撤销;

(五)事业单位法人登记依法被撤销,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依法被吊销;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当注销登记的其他情形。

二、如何办理注销登记?

事业单位成立清算组织,发布拟申请注销登记的公告,完成清算工作后,通过“山东省事业单位监督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系统)在网上提交注销登记申请,网上流程通过后,到登记管理机关现场办理注销登记。

(一)成立清算组织。事业单位在审批机关、举办单位的指导下成立由法定代表人、职工代表、财务人员和举办单位相关人员组成的清算组织。清算组织负责人一般由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担任,也可由其举办单位指定。

(二)发布拟申请注销登记的公告。清算组织应当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书面通知债权人,30日内在网站或报刊发布拟申请注销登记的公告。按照优化普通注销登记的相关规定,事业单位可直接通过“信用中国(山东)网站发布拟注销登记公告。

(三)清算。清算组织开展清算工作,清算结束后形成清算报告,报举办单位审核。举办单位对清算报告及相关材料审核合格的予以批准,并报同级财政部门备案。清算期间,事业单位不得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四)申请注销登记。事业单位办理人员登录系统,选择“注销登记”模块,按要求填写申请表,上传申请材料电子扫描件,待举办单位网上审查通过后,提交到所属登记管理机关受理。

(五)受理、审查、核准。登记管理机关按照法定程序在网上受理事业单位提交的申请,审查提交的材料,符合条件的予以核准,存在问题的直接退回事业单位,并注明理由。

(六)复核。登记管理机关核准后,系统生成《事业单位法人注销登记(备案)申请书》。事业单位办理人员登录系统直接打印,携带全部申请材料到登记管理机关复核。

(七)收缴证章完成注销登记。登记管理机关核对事业单位报送的纸质材料和网上提交的电子扫描件,材料一致的,予以注销登记,收缴《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和单位印章,完成注销登记。

符合简易注销登记条件的,请按《关于实施流程再造切实做好事业单位法人注销工作的通知》进行办理。

三、申请注销登记,需要提交哪些申请材料?

申请事业单位法人注销登记,应当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一)《事业单位法人注销登记(备案)申请书》;

(二)撤销或者解散的证明文件;

(三)清算报告及举办单位对清算报告的批准文件;

(四)发布拟申请注销登记公告的凭证(若通过“信用中国(山东)网站发布可不提供”);

(五)《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正、副本;

(六)事业单位印章;

(七)登记管理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相关文件:

需要进行国有资产划转的,提交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出具的资产划转文件。

四、如何发布拟申请注销登记的公告?公告内容是什么?

清算组织应当自成立之日起30日内在网站或报刊发布拟申请注销登记的公告。采取网站方式发布的,应当发布在举办单位网站醒目位置,完成注销登记前不得删除;采取报刊方式发布的,应当在本行政层级以上公开发行的报刊上,至少发布三次拟申请注销登记的公告。

公告内容可参考如下模板:

关于×××(事业单位名称)拟申请注销登记的公告

根据×××(文件名、文号),×××(事业单位名称)拟向×××事业单位监督管理局申请注销登记。请债权人自公告发布之日起90日内(采取报刊方式发布的,自发布第一次公告之日起90日内),向清算组织申报债权。

×年×月×日

按照优化普通注销登记的相关规定,可直接通过“信用中国(山东)网站发布,请参考简易注销登记操作指南中的公告模板。

五、清算组织的主要职责是什么?清算报告应包含哪些内容?

清算组织的主要职责是:对事业单位的财产、债权、债务等进行全面清理,编制财产目录和债权、债务清单,提出财产作价依据和债权、债务处理办法,做好资产的移交、接收、划转和管理工作,并妥善处理各项遗留问题。

清算报告内容主要包括:事业单位概况、清算依据、清算组织组成、公告情况、资产负债情况、清算审计情况、资产评估情况、资产确认情况、债务清偿情况、完税情况及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清算结束后,事业单位将清算报告报举办单位审核,举办单位对清算报告及相关材料审核合格的予以批准,并报同级财政部门备案。

六、网上核准后,需要携带哪些纸质材料到登记管理机关复核?

登记管理机关网上核准后,事业单位办理人员携带下列纸质材料到登记管理机关复核。纸质材料应当与系统中提交的电子扫描件保持一致。登记后申请材料将存入档案,标注“可为复印件”的,原件如不方便提供可提交复印件,除编委、编办文件外,复印件需加盖发文机关或举办单位公章。

(一)《事业单位法人注销登记(备案)申请书》(原件,由事业单位办理人员登录系统填写,登记管理机关核准后直接从系统打印,一式三份,封面单位名称处加盖事业单位公章,现任法定代表人签名,表格内清算组织负责人签名,举办单位负责人签名、加盖公章)。

(二)撤销或者解散的证明文件(可为复印件)。

(三)清算报告及举办单位对清算报告的批准文件(原件)。

(四)发布拟申请注销登记公告的凭证(载体为报刊的,需为原件;载体为网站的,提供网页截图,加盖举办单位公章。若通过“信用中国(山东)网站发布,系统会自动获取,可不提供相关纸质材料)。

(五)《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正、副本(原件)。

(六)事业单位印章(包括公章、财务专用章等)。

(七)事业单位Ukey。

(八)其他相关材料:

需要进行国有资产划转的,提交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出具的资产划转文件(可为复印件)。

七、注销登记需要多久可以办结?

按照《山东省事业单位法人注销登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事业单位法人注销登记的法定办结时限为20个工作日。事业单位提交申请后,应及时提醒举办单位予以审核,并定期登录系统查看审核情况,待登记管理机关核准后,及时到登记管理机关进行复核完成注销登记。事业单位提交后到举办单位审核前的时间、登记管理机关核准后到事业单位复核前的时间,均不计入办结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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