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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市人民政府研究室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时间:2020-0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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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根据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的《聊城市机构改革方案》和《中共聊城市委、聊城市人民政府关于聊城市市级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聊城市人民政府研究室(以下简称市政府研究室)是市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处级。

第三条 市政府研究室的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起草《政府工作报告》和市政府主要领导同志重要讲话、有关综合文稿。组织或者参与起草市政府向省政府汇报的重要文稿。起草或者修改市政府有关重要会议文件稿,牵头或者组织、协同有关方面起草、修改市政府有关重要综合性文件稿。

(二)负责组织或者参与对全市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和决策咨询。对市政府重大战略实施、重大决策落实情况进行跟踪调研。参与市政府主要领导同志的调研活动,为政务工作提供相关服务。

(三)负责收集、分析、整理和报送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和党的建设的重要信息、动态,综合分析研判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形势,提出意见建议,为市政府决策提供参考。

(四)组织、协调全市政府系统的调查研究工作,组织社会力量开展调查研究,负责有关课题管理、服务工作。

(五)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四条 市政府研究室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综合科(挂人事科牌子)。负责文电、会务、机要、保密、档案、安全等室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等工作。负责室机关机构编制、人事管理、社会保障等工作。承担室机关财务、国有资产管理等工作。负责有关课题管理、服务等工作。负责联系特邀研究员和调研基地。承担室机关信息化建设相关工作。承担室机关外事和对外联络工作。

(二)宏观研究科。负责《政府工作报告》的起草和组织协调工作。起草市政府主要领导同志重要讲话和有关综合文稿。参与起草或者修改市政府有关重要会议文件稿。组织或者参与起草市政府向省政府汇报的重要文稿。承担综合性课题调研工作。负责宏观经济研究工作。承担发展改革、区域经济、投资、消费、产业政策等方面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提出政策建议。收集、分析、整理和报送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信息、动态,综合分析研判全市经济运行形势,提出意见建议。起草、修改有关重要讲话和文件等文稿。

(三)专题研究科。负责专题研究工作。负责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研究工作。负责发展环境研究工作。承担对外开放、财税、金融、农业农村、工业、科技、市场监管、基础设施、行政管理体制、资源环境、文化旅游、社会民生等方面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提出政策建议。起草、修改有关重要讲话和文件等文稿。编辑和印发有关内部刊物。

机关党支部。负责机关党的建设和群团工作。

第五条 ...... 

第六条 本规定具体解释工作由中共聊城市委办公室、聊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会同中共聊城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承担,其调整由中共聊城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照规定程序办理。

第七条 本规定自2019年3月17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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