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县三向发力提升机构编制工作法治化水平
时间:2025-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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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王县辉

冠县聚力推动机构编制法治化,通过强化学习宣传、完善制度机制、强化监督管理三向发力,不断优化资源配置,提升治理效能,为机构编制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一、强化意识筑根基,为机构编制工作铸魂提能。一是聚焦学习为先,筑牢思维防线。紧盯重点人群,将《条例》纳入县委理论中心组学习内容,推动《条例》学习进党校主体班次、进部门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纳入县科级干部培训班、机构编制业务培训班,强化编制就是法律意识。二是聚焦重点人群,树牢法治思维。编印《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宣传手册》,分送到各职能部门组织学习,向新任科级干部发放《机构编制情况告知书》,充分发挥领导干部头雁效应,先学一步,学深一层,带动各机关事业单位党组织压茬跟进。同时,强化常态化宣传引导,将机构编制政策法规宣传深度融入深化改革、监督检查、调研走访等日常管理工作,实现政策解读与业务推进同频共振,切实提升宣传覆盖面和渗透力。三是强化理论功底,锤炼履职本领。常态化开展机构编制业务大讲堂,采取骨干授课、业务精讲的方式,围绕系统平台操作、法律法规释义、重点工作剖析、文书文档规范等核心内容,进行全面系统的培训,锤炼干部的真本领,夯实机构编制工作业务基础。

二、完善制度强支撑,推动机构编制工作精准高效。一是完善制度机制。落实归口管理制度机制,坚持在党的组织制度体系下推进机构编制制度建设,强化党的机构、办事机构、参谋助手定位,将机构编制工作纳入党管组织、党管干部全流程,更好发挥归口管理体制优势、组织优势。完善机构编制工作领导制度,迭代升级编委工作规则和编办工作细则,明确工作流程和职责分工,确保机构编制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依。认真落实机构编制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按照《机构编制报告制度实施办法(试行)》规定,按年度向县委编委和上级编办报告机构编制重大事项落实情况。二是严格工作程序。出台《冠县县直机关部门职责分工协商协调办法》《关于规范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申请事项的通知》,压实主体责任,细化调整机构编制事项动议、论证、审议决定、组织实施、监督问责等制度,明确各部门对本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事项作出调整时,要查找、研究相关政策依据,充分论证事项调整必要性、合理性和可行性等,形成自评材料,并提前与相关部门做好沟通对接,提升动议阶段规范性、科学性。三是强化数据赋能。依托机构编制综合管理信息系统、权责清单系统,开展机构职能运行情况、部门主要职责履行情况和人员编制落实情况调研评估,综合分析职能部门机构编制运行现状,以职能职责为基础定编制,以编制数为基础严控内设机构、领导职数,科学研判机构编制事项调整的必要性、可行性。

三、强化监督保权威,筑牢机构编制刚性约束。一是立足监督检查,强化责任落实。结合机构编制年度重点工作,制定监督检查工作计划,不定期组织开展机构编制调研,及时了解和掌握重点工作任务体制机制保障情况和编制资源使用情况。依托机构编制实名制系统数据,开展专项核查,比对机构编制审批文件、干部人事档案、工资发放人员名册、社保参保信息和部门预决算等关联数据,切实做到机构清、编制清、领导职数清、实有人员清。二是聚焦职能运行,提升履职效能。依托部门三定规定履行职责、年度重点工作落实情况及落实三张清单情况等,逐项对应、全面梳理业务工作目标,确定部门的职责任务监管指标,全方位掌握部门职能运行情况。实时进行数据分类提取、综合分析,客观公正地反映各单位机构编制事项执行情况,对违反机构编制规定的、管理执行不到位的,一律写入问题报告、纳入管理台账,责令整改。三是强化联合监管,督促部门依法规范履职。加强与纪检、组织、人社、财政、审计等部门沟通协调,探索建立部门间联席会议机制,逐步建立情况通报-信息共享-线索移送-整改反馈闭环工作体系,形成监督合力,确保机构编制管理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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