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严肃机构编制纪律、强化机构编制刚性约束,高唐县委编办牢固树立“编制就是法制”理念,从宣传教育、监督检查、反馈调节三方发力,不断提升机构编制法治化水平。
一、强化宣传教育,筑牢机构编制思想根基。一是充分利用阵地平台宣传教育。将《条例》等机构编制法规制度纳入各部门单位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县委党校中青年干部培训班等主体班次教学内容,宣传政策法规。编印《机构编制政策法规汇编》,发放各部门,推动领导干部、业务骨干学法用法、遵纪守规。二是积极利用网络平台宣传教育。通过发布机构编制管理的相关信息和解读文章,帮助公众全面了解机构编制管理的相关知识;制作关于机构编制工作条例及配套法规政策的短视频,加强机构编制工作条例及配套法规政策的宣传和释义工作。三是在执纪过程中不断巩固宣传教育成果。开展《条例》、“三定”方案专题学习,细读原文,不断理清机构编制工作思路,抓好各项工作任务落实。结合机构编制申请事项调研、专项督查、履职评估等工作的开展,将机构编制违规违纪违法行为预防宣传教育贯穿其中,不断提升宣传和执行效果。
二、强化检查监管,筑牢机构编制纪律防线。一是严格落实机构编制事项报告制度。明确报告时间节点、具体内容和纪律要求,细化报告模板供部门参照。梳理重大体制机制和职责调整变化等任务,逐部门制定“重要事项清单”,点对点发送相关部门党组(党委),确保报告事项完整准确无疏漏。强化党委(党组)机构编制报告主体责任,构建组织报告、综合分析、问题反馈、整改落实的工作闭环,防范违纪违规行为。二是建立数据监测预警机制。深度挖掘实名制平台系统效能,激发大数据活力,通过对系统数据进行动态分析,实现对机构编制问题的动态监测和跟踪预警。三是加强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建立健全机构编制部门与组织、财政、人社、审计等部门协作配合机制,加强与巡视巡察、选人用人专项检查、经济责任审计等工作衔接配合,严肃查处机构编制“条条干预”等违规违纪行为,构建预防、查处、问责相统一的监督工作体系,切实维护机构编制权威性和严肃性。
三、强化反馈调节,筑高机构编制安全堤坝。一是健全反馈调节机制。完善部门联合督查、情况通报、信息共享、线索移送、整改反馈等工作机制,对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科学分析,检查结果作为机构撤并、编制核定、人员配备、绩效考核等工作的重要依据;针对发现问题,进行深入分析,明确问题性质、原因和责任主体,制定针对性的整改措施,并督促相关责任部门或责任人按时整改到位。二是建立效果评估机制。对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跟踪评估,确保整改措施得到有效执行,并根据评估结果对机制进行调整和优化,形成持续改进的良性循环。三是建立双向沟通交流机制。通过组建机构编制业务问题解答团队并建立双向沟通交流机制,有效地解决机构编制业务中的问题,促进信息的流通和协作。选拔具有丰富经验和专业知识的工作人员组建解答团队,针对实际改革工作中出现的机构编制业务困点难题,迅速、准确地提供解决方法及条例依据,同时对解答结果进行反馈和跟踪,确保问题得到妥善解决。未能当场解答或需要进一步讨论的问题,纳入团队会议的议程,进行研究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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