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清市“2+3+2”模式 推动机构编制监督检查提质增效
时间:2024-0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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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田朝霞

为进一步严肃机构编制纪律,聊城临清市将监督检查贯穿机构编制工作全过程,通过关口前置夯基础、完善链条强监督、部门联动聚合力,不断提升机构编制法定化水平。

一、关口前置,夯实工作基础。一是抓实学习教育。积极推动《条例》及配套法规制度纳入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和党校(行政学院)主体培训班次教学。组织各部门传达学习中央通报的地方机构编制违规违纪典型案例,进一步强化机构编制刚性约束。二是拓宽宣传渠道。紧扣宣传主线,向各部门领导班子成员分发机构编制政策法规汇编,多种形式宣传机构编制政策法规、业务知识,不断提升领导干部机构编制法治意识。

二、完善链条,强化全流程监督。一是规范事前审查。制定《临清市机构编制事项合规性审查办法》,主要从动议、论证、审议决定各环节对机构编制事项合法合规性审查工作进行了明确和规范,建立台账,确保每项机构编制事项调整程序完善、材料齐全、内容合规。二是加强事中监管。围绕公共卫生、农业农村、应急管理、行政审批、综合执法等领域,重点开展机构编制政策规定跟踪问效、机构编制事项专项检查等工作,及时查找存在问题,建立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台账,对发现的问题实行销号管理,督促整改落实。三是深化事后评估。制定机构编制事项调整台账,原则上一年内对调整事项的运行情况进行调研评估和跟踪问效,并将评估问效结果作为进一步优化机构编制资源配置、细化完善工作程序的依据,切实管好用活机构编制资源。

三、部门联动,凝聚监管合力。一是强化与巡察机构协同联动。将机构编制事项纳入选人用人专项检查内容,制定机构编制事项检查清单,将坚持党管机构编制情况、落实机构改革情况、规范机构编制管理情况等6项内容作为监督检查重点,梳理问题线索,督促相关部门进行问题整改。二是强化与审计部门协作配合。制定《临清市机构编制监督检查与审计监督协作配合机制运行办法》,将机构编制纳入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财政预算执行审计等审计项目,进一步完善机构编制执行情况审计工作机制,畅通线索移交渠道,规范审计结果运用,确保机构编制政策法规执行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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