茌平区委编办“三抓三促”推动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走深走实
时间:2024-0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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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侯晨

为做好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茌平区委编办立足实际科学统筹、结合实情积极谋划,以强化学习宣传、完善制度建设、加大检查力度为抓手,进一步提升机构编制法治化水平,推动党管机构编制原则落到实处。

一、抓“学习宣传”促“入脑入心”,筑牢思想“防火墙”。一是集中学。组织实施“理论富脑、思想健身”工程,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机构编制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批示精神,提高站位、理清思路、明确方向,切实增强学习的主动性、自觉性和积极性。二是层层讲。以深刻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内涵为切入点,以全面弄懂《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为着力点,采取领导干部带头领学领讲、普通干部逐一交流发言的方式,定期进行集中研讨,确保法治思维和法治理念深入人心。三是重点考。围绕《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机构编制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处理和问责规则(试行)》,组织开展丰富多样的学习问答活动,以赛带学、以赛代练,营造比学赶帮超的浓厚氛围。四是宣传广。推进《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纳入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印发《机构编制政策法规汇编》赠送至各乡镇(街道)和区直各部门(单位)主要领导,引导全区党员干部准确把握机构编制工作的重大原则、领导体制、主要内容,强化遵守机构编制纪律的意识,形成遵守机构编制纪律的共识。

二、抓“制度完善”促“程序法定”,守好管理“责任田” 。一是强化法治引领。严守“一支笔”审批制度,将合规性审查嵌入机构、职能、编制、职数等事项调整的审批流程,明确审查内容、审查依据、审查程序,实现机构编制事项审批和监督检查工作有机结合。制定《区级机关职能运行监管办法(试行)》《高层次人才周转编制管理使用办法》等规范性文件,搭建保障工作高效运行的制度体系。二是强化日常监管。充分发挥“三定”规定在党政机构职能体系建设中的基础作用,开展区直部门超审批权限设置机构自查自纠,指导部门抓好“三定”规定执行。开展政府部门落实权责清单情况督促指导和监督检查,实施“月核查+年考核”模式,督促调整不及时、不准确,对外公布不及时,与其他部门配合不顺畅的单位于2个工作日内进行整改,切实维护机构编制工作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三是强化报告制度。印发《关于贯彻落实机构编制报告制度的通知》,明确82个部门(单位)机构编制报告主体、内容、程序和时间等相关要求,结合实际规范报告内容,提高报告科学性、规范性。依托机构编制实名制系统、事业单位监管系统、权责清单管理系统等对部门(单位)工作报告进行分析研判,客观、综合评价机构编制纪律执行、履职尽责成效等情况,及时反馈结果,形成闭环流程。

三、抓“监督检查”促“刚性约束”,织密纪律“高压线”。一是统筹联动,一体推进。健全与区委组织部、区委巡察办、区人社局、区审计局的沟通联络机制,将机构编制纪律执行情况纳入区委巡察、选人用人专项检查、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等监督范围。明确监督检查在机构编制管理工作中的导向作用,召开会议专题研究监督检查工作,强化内部协作,构建“监督检查室牵头抓总+业务股室积极参与”的工作模式。二是靶向发力,精准落实。结合实际情况,区分监督重点:对于区直部门,以“三定”规定执行情况为重点,强化对权责关系是否明确、职能运行是否充分、工作协调是否顺畅的监督检查;对于乡镇(街道),以县乡衔接和属地管理工作为重点,就乡镇(街道)党政工作机构和事业单位是否存在自设机构、自定职务、自行任命干部等机构编制违规违纪问题进行专项核查。三是抓严抓常,力求长远。建立跟踪问效整改机制,选取群团机关机构编制执行情况、事业单位改革情况、议事协调机构发挥作用情况、机构编制批复事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问效,及时发现问题、现场提出建议、纳入台账管理、定期调度通报。加大结果运用力度,将跟踪问效情况纳入区直部门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同时作为调整相关部门机构编制事项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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